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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肌电图诱发电位仪采购公告
日期:2016-06-23 09:06:58 阅读数:997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为其所需肌电图诱发电位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6030078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一台
(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注:1)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采购预算:6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5)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外省供应商须具有在辽宁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进口产品除
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本地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于发售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06月29日截止08:30至16:30(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
地点: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信息产业大厦5楼)
七、谈判文件的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特快专递费。
八、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6年07月01日下午13:00--13:30(北京时间)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07月0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十、采购单位: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信息产业大厦5楼
电 话:(0411)84347300-8282
传 真:(0411)84359600
联 系 人:马博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7503-1283-000-5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