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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16-06-01 10:01:15 阅读数:6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浙江普陀医院委托,就浙江普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NBITC-20165017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设备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设备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认可表,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方必须是所投产品品牌的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书面授权的代理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305室(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09:00。
七.投标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09:00。
九.开标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1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标项1保证金:2000.0
标项2保证金:11000.0
标项3保证金:5000.0
标项4保证金:4000.0
标项5保证金:14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健敏张建国吴婧
联系电话:0574-87388504,0574-87195253
传真:0574-87195253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