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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58条虚假药械保健品广告

日期:2013-05-15 21:14:57  阅读数:927

据了解,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八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虚假医药和保健品广告的行动,并且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今年的4月到7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打击虚假医药广告。

广东省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国家局的部署,*近,召开了*次媒体通气会,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情节严重的、社会影响恶劣的、被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已经被查处的58条虚假药械广告进行了公布。这些违法的虚假医药广告中,没有经过审查就擅自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所占的比例高达65.5%,而改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的广告的比例为12%。这些违法医药广告涉及二十家媒体和56家企业。

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的违法虚假广告中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保健品是重灾区。这四类广告按照有关的规定在发布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才能发布。对于医疗器械类的广告发布有着明文的规定,在广告严禁使用*或者*等词语。广东省查处的虚假的医疗器械广告当中,有一款是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安血糖仪”,这款医械产品的广告也涉嫌虚假,这次是榜上有名。这个广告没有经过审查就擅自发布属于虚假广告。另外一款叫眩晕贴的产品的广告也涉嫌违法发布,这款产品是合肥润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在产品的广告里使用了多年眩晕一贴见效等用语,这些用语违背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所以就是违法的广告。

业内人士称,对于医疗器械广告有明文的规定,不能有断言和保证的用语,另外,也不能和其它的医械产品、药品和治疗方法进行对比,不能有夸大或者不科学的断言等用语。上述违法广告就不符合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