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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炒股!上市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被发监管函
日期:2020-11-18 08:55:16 阅读数:507
整理:体外诊断网 来源:深交所
蒋焱:
你的配偶谢严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期间合计买入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晖创新”) 股票 37,800 股,成交金额合计 68.48 万元,卖出博晖创新股票 11,000股,成交金额合计21.98 万元。博晖创新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谢严买卖博晖创新股票的时间发生在博晖创新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
谢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1.3 条、第 3.8.15 条的规定。你作为博晖创新的董事兼总经理,未能督促配偶遵守本所相关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其配偶买卖公司股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股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