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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国家卫健委:新增3类第三方独立医疗中心!(附设备清单)
日期:2018-06-12 09:15:52 阅读数:1374
定了!国家卫健委发文: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正式成为国家第三方独立医疗机构!一并公布这3大独立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和*设备清单。
6月11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正式成为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去年8月11日,国家卫计委在就“放管服”有关工作进展成效举行例行发布会,明确再新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中小型眼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为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而此次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消毒供应中心、眼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成为第三类医疗机构标准文件,意味着这项政策正式落地!
并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规划引导,鼓励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连锁化、集团化经营,建立规范、标准的服务与管理模式。
这也意味着,继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5大类第三医疗中心之后,又有3类新设立的第三方医疗中心将迎来爆发!
《通知》同时发布了:1.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2.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行)
3.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4.健康体检中心管理规范(试行)
5.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6.眼科医院管理规范(试行)
乳酸菌这里整理了消毒供应中心、眼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3类第三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其中包括*医疗设备清单。
附件1
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床位
床位总数20张至79张(含日间观察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眼科、急救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治疗室、手术室、检查室。
(三)职能科室
至少设医疗质量与*、医院感染管理、病案(统计)等部门。
三、人员
(一)开展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屈光眼肌以及麻醉和急救等专业的,至少有1名与开展专业相适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二)医护比至少达到1:1。至少有1名从事眼科专业护理3年及以上的护士。
(三)与设置的医技科室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配备医疗质量与*、医院感染管理、病案(统计)的专兼职人员。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不含日间观察床)。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不含日间观察床)。
(三)设置日间观察床的,床间距不少于0.8米。
(四)治疗室、手术室、检查室等每个房间需独立。
(五)总建筑面积应当符合医院业务需要。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眼压计、视野仪、专科检查台、视力表、检眼镜、裂隙灯、验光仪、眼科B型超声诊断仪、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以及其他与所开展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设备。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一级综合医院。
(三)配置通讯、计算机等设备并装备与开展诊疗服务相适应的信息系统。
六、管理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施行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患者登记制度、医疗文书管理制度、患者*制度、患者抢救与转诊制度、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信息管理制度、设施与设备管理制度、药品耗材管理制度、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消防制度。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流程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并有记录。
附件2
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健康体检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体检中心和体检科室等。健康体检中心主要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
一、诊疗科目
应当至少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二、科室设置
应当包括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质量与*管理、健康管理、医院感染管理、体检资料管理、信息、设备、消毒供应室等部门。
三、人员配置
(一)至少有2名具有内、外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审核签署健康体检报告;每个临床检查科室、医技检查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0名护士,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医技人员应当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
(四)质量*管理、健康管理、医院感染管理、体检资料管理、信息、设备、消毒供应室等部门应当配备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相应人员。
四、基本设施
(一)具有独立的健康体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医疗用房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各检查科室应独立,每检查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米。
(二)整体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并符合消防、*保卫、应急疏散等功能要求。
(三)体检区域应当有空气调节设备,保持适宜温度和良好通风,各物理检查科室和辅助仪器检查项目独立设置并有规范、清晰、醒目的标识导向系统。
(四)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实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五)健康体检中心的建设,在执行本标准的同时,还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五、分区布局
(一)候检与咨询区
空间相对开放,设置独立,有明确的标识,有专人负责。
(二)体检区
能够完成相关健康体检项目,宜按性别分区。
(三)辅助功能区
集中供电、供水以及消毒供应室和其他等。
(四)管理区
质量与*、医院感染、设备、体检资料、信息化等管理部门。
六、基本设备
(一)常规设备:应当配备符合开展健康体检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如:测量尺、身高体重计、血压计、裂隙灯、显微镜、血细胞分析计数仪、尿液分析检测仪、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仪、十二导联同步心电图机、X线光机(DR)、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