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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年首例,械企非法经营被处13倍罚款!

日期:2018-02-11 15:12:27  阅读数:1021

2014年新法规实施以后,医疗器械违规,被处罚金额*高可达货值金额的20倍,这一下,力度不小。

近日,四川省公布了一起医疗器械企业行政处罚案件。

对于处罚力度也是不小,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原材料,并处货值金额13倍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2018年开年四川省药监局首例医疗器械企业行政处罚案件,而整个2017年,四川省食药监未发布过械企行政处罚案件。

北京市药监局1月份也发布了一起被罚15倍货值的医疗器械企业行政处罚案件,不过这起案件是2017年发生的,而且是被人举报才浮出水面。

经核实北京麦迪克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动态心电记录分析系统”共计8台,每台人民币18000.00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44000.00元,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44000.00元。

2017年2月20日,海淀区食药局给予该单位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4000.00元;

2、并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人民币216000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304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