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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4月起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日期:2014-03-31 17:30:05 阅读数:732
今年4月,浙江省在医药行业实现了重大的跨步,实行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省覆盖,属于我国*个的采用这项措施的省市,国家的预定改革完成时间是在2015年,而浙江省实质在今年四月就已经实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其实行进度比全国的预定时间提前了整整一年半的时间。
浙江省从2011年开始就采用了药品零差率销售,这项改革实质的意思就是每一个患者都可享受到进价药品,除了中药饮品没有纳入改革范围,其他的药品全部覆盖,突破了我国公立医院多年“以药养医”的格局。发展到2012年底,浙江省的医药改革已全面覆盖所有医院(包含县级在内)。而到了2013年底,除了杭州之外的所有市级公立医院也都全面实施该项政策。从开展此项改革以来,医生乱开药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诊和住院费用同比也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浙江省的医疗事业在这项改革促动下也得到了健康的发展,人民的满意度也在不断的提升中。
通过对医药费用改革实施,相应的配套费用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包括手术费、治疗费和护理费在内的各项服务费用都进行了不同幅度的上调,并且调整的费用都纳入医保范围。这样,患者的实际支出没有升高,并且也提高了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
浙江省针对此次的医疗改革,还同步进行了医保支付以及医疗结算、医疗服务监管制度等等的整改。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为了响应这一改革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规范,在整改后更加适应改革后的医疗环境,使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再度提升,为老百姓带去更多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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