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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对象将不允许选择弱势群体
日期:2013-11-16 15:16:39 阅读数:1711
据悉,近日,国家药监局就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国家药监局的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在以后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应该是非弱势群体,这个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在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医疗器械在进行临床试验时一般不能选择弱势全体,但是如果试验不能够在非弱势群体中选择,这样的除外。在这个《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指出了在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时一定要经过伦理审查,另外还要经过受试者的知情同意,这是对受试者进行保护的主要措施,而参与临床试验的各个机构要按照相关的职责要承担理论方面的责任。
在意见稿里还提出,申办进行医疗器械的机构不应该对受试者、试验机构和研究人员,甚至是监督机构进行不良影响的误导,而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等也不应对受试者等有不良的影响或者是进行误导。在其中还指出,上述各方不要夸大对参与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的的补偿措施,以此误导和引诱、怂恿受试者参与临床试验。在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时必须要遵守伦理委员会的相关的条款,应该在临床试验中进行有益于健康的专门的设计。在意见稿中还明确了受试者的知情权,也就是相关各方要向受试者或者直系亲属,监护人或者是代理人等如实而详细的介绍试验的情况,或者是可能预见的风险等等。
这个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国家药监局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怀。据了解,我国的医疗器械产品的临床试验的管理还不是特别完善,这次出台征求意见稿就是要完善相关的管理规定。而这个征求意见稿*大的一个亮点就是对弱势群体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