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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规定新办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日期:2013-01-19 19:08:31  阅读数:1463

近日,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徐立新表示,今年将严厉打击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卖药、借义诊和讲座名义兜售药品等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而对于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已经开办尚未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规定期限,限期配备,预期达不到要求的,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2011年12月,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各地开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去年,大连市12331投诉举报热线,共受理投诉、咨询1685件,处理民意网留言59条,办结率达*。

徐局长介绍,2012年,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十三次,检查四品一械单位2万余家,保障各类大型会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135次,涉及近500餐次、200余万人次。全市餐饮服务食品行政处罚立案950件,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26起、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393起,收缴罚没款215万余元。发出药品、医疗器械协查函共55件,回复药品、医疗器械协查函235件。

在药品领域管理方面,去年曝光失信药店2家,完成诊所类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检查验收1701家,达标率98%;连续第8年开展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回收原货值450余万元的药品并进行绿色销毁。去年,本市未发生药品*突发事件和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严厉打击借义诊和讲座名义兜售药品,近些年来,一些非法售药行为令市民利益受损,对此,徐立新说,将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他们将完善与公安机关、知名企业协作的打假机制,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将迅速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方面,将开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借义诊和讲座名义兜售药品、制售假劣药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进行专项整治。另外,将继续开展基本药物生产现场(包括基本药物委托生产)的监督检查。

在药店的管理上,徐立新表示,将落实《国家药品*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即自2012年2月13日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要配备执业药师,已经开办尚未配备执业药师的,要按照省局规定期限,限期配备,预期达不到要求的,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开展学校供餐单位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旅游景区和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进行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