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医疗器械网

新闻资讯

全国形势分析:各省两票制政策密集出台!(最新+最全)

日期:2017-05-03 14:21:27  阅读数:1467

时间不到一个月,形势瞬息万变。截止4月14日,福建、安徽、陕西、青海、海南、辽宁、重庆、甘肃、四川、湖南、辽宁等地均已正式出台“两票制”相关实施文件,其中福建、青海、陕西均要求药品+耗材实行两票制;

湖南、四川版正式文件在关键细节均与流传版本有出入,总体表现出向国家版政策靠拢;海南在1月份文件基础上,3月24日再发修改版征求意见稿;甘肃在就两票制文件修改意见上,与座谈企业透露的拟修改意见也传来新风向。

1

【湖南】

正式文件: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

发文部门:湖南省医改办、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时间:2017年3月31日;正式公布:4月11日

执行范围:药品;

执行时间:4月1日,过渡期6个月

视为生产企业:

(1)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1家商业公司);

(2)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1家国内总代理);

(3)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代为销售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者。

除了境内药品总代一项被撤销,湖南省对于生产企业的认定,与之前流传的文件基本一致,目前全国各省正式发出的两票制文件中,仅安徽、湖南、重庆将药品上市许可人视为生产企业,颇为微妙的是,这三地均不是药品上市许可人试点省市。

只字不提药房托管

之前流传的湖南省两票制文件,*为人津津乐道的亮点,大概是“对实施药房托管的公立医院机构,经营企业可委托其托管方配送,但不得发生购销行为,即不得开票”这一规定,尽可能地避免了托管公司一家独大产生的药品供应配送问题,此规定下托管企业无疑遭遇政策风险。

药房托管缘起于取消药品加成,国家那厢规定今年要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这厢开始对药房托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话术改成“加快清理和废止在企业开办登记、药品采购、跨区域经营、配送商选择、连锁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的不合理政策和规定”。

2

【四川】

正式文件:印发关于在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部门: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7年4月6日;正式公布:4月7日

执行范围:药品;

执行时间:4月7日,过渡期6个月

1.两票制的界定与国家版一致。

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之前流传的意见稿中,“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代为销售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视同为生产企业”,没有在正式文件中出现。

2.可不视一票与之前一致,但强调要“合理确定加价水平”。

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多允许开一次发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加价水平。

3.可再加一票地区范围明确名单减少。

民族贫困边远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和其他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允许再开一票,与此前流传的“豁免101个县”相比,此次范围收紧到42个县。但此42县是民族贫困边远地区,未包括其他地区基层医疗机构,估计后面还会有明确的清单出台。

3

【辽宁】

发文部门: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文时间:2017年4月13日;正式公布:4月13日

执行范围:药品;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执行时间:2017年6月1日

视为生产企业(与国家版一致):

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过渡期2-5个月没有可增加一票地区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药品采购6月1日起启动实施 “两票制”,医疗机构在生产企业新的配送关系未确定前,可暂按原渠道采购药品,8月1日后应根据药品采购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优化配送渠道。2017年9月1日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

配送环节全程信息公开

建立、完善配送企业的准入、考核、约谈、退出、处罚制约机制和诚信体系,实行省、市分级监管、定期考核和末位淘汰工作机制。对配送各个环节实行全程信息公开。建立药品配送区域备案制,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凡承担辖区内药品配送的企业都要主动向辖区市级卫生计生部门申报备案。

4

【海南】

*次征求意见稿:《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发文部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7年1月11日;正式公布:1月11日

执行范围:药品+高值耗材;全省公立医疗机构

执行时间:2017年1月11日

视同生产企业,与国家一致:

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或高值医用耗材国内总代理(全国*1家国内总代理)

可不视为一票:

药品、高值医用耗材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不视为一票,但*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版海南省的两票制文件并不针对普通医用耗材,这也与陕西省在耗材两票制推行上高值耗材先行的做法,保持了一致。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发文部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7年3月23日;正式公布:3月24日

执行范围:药品;全省公立医疗机构

执行时间:2017年3月24日

视同生产企业、可不视一票等规定与*版无异,执行范围则是从药品+高值耗材缩窄为仅药品一项。允许委托配送,过渡期6个月,过渡期的计算方式是从发布之日(3月24)算起,还是正式实施细则(目前仅为征求意见,3月31日前为征集意见期)发布之后开始计算,暂不明确。

5

【甘肃】

目前文件:《关于对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部门: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7年2月27日;正式公布:2月28日

执行范围:药品;分级推进

执行时间:分级推进

1、医改试点城市须率先贯彻实施,应予2017年5月30日前公布方案启动实施。

2、三级公立医院必须于2017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