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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HIV试剂及配套耗材采购采购项目

日期:2016-05-31 09:50:15  阅读数:5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HIV试剂及配套耗材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包件一、包件二投标人须具有:

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药品GMP证书》;

④所投配套耗材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⑤所投试剂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法定检验合格报告。

4.包件三投标人须具有:

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所投耗材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③所投试剂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法定检验合格报告。

5.若非试剂生产厂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书面的授权书;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章第三条定义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HIV试剂及配套耗材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520-176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16-0576)

3、预算编号:00-15-48157,00-15-48158,00-15-482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一:HIV抗体酶联检测试剂1(一批)           预算金额:1652113元整;

包件二:HIV抗体酶联检测试剂2(一批)           预算金额:832000元整;

包件三:HIV抗体快速检测试剂(一批)             预算金额:817129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招标人*地点。

6、交付日期:供货通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7、采购预算金额:3301242(国库资金:3301242;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5-2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5-3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包件一、包件二须提供:

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药品GMP证书》;

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包件三须提供:

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6.若非试剂生产厂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书面的授权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须自2016年5月23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16-06-12 23:59:59(北京时间),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套至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207室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标书费:500元/包(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6-13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6-13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叁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