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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浙江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配套绩效考核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日期:2016-05-03 10:28:34 阅读数:5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配套绩效考核系统软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盐政采(2016)A16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4-29至2016-05-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3.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05-20 09:00
七.投标地址: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八.开标时间:2016-05-20 09:00
九.开标地址: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30000.0
交付方式:汇票/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海盐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385758361579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即员工养老*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直接下载,http://www.hyztb.gov.cn )
4.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领取招标文件。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6年 5 月 18 日17:00时前一次性汇入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未到账者视为未递交保证金。(收款单位: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城北支行,银行账号:385758361579)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网银形式,否则视为未递交保证金。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3-86117857
传真:0573-86117859
地址:海盐县武原镇枣园东路10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崔梁琦
联系电话:0573-86117857
传真:0573-86121931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行政审批中心北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兴市海盐县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86122512
传真:86122512
地址:海盐县财政局附件信息:
2016A16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配套绩效考核系统软件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