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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亲自批示疫苗事件后,国产疫苗打还是不打?

日期:2018-07-24 09:08:01  阅读数:1553

疫苗事件持续发酵,总理作出批示,国家药监总局将飞检所有疫苗生产企业,企业道歉,车间停产……

总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

7月22日,李克强总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李克强在批示中要求,国务院要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此前7月16日,李克强已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要求彻查。

国家药监局接连出手

调查组进驻

根据举报提供的线索,7月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7月1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随后,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责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动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公众用药**。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组已进驻该企业,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专项督查组,赴吉林督办调查处置工作。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飞检所有疫苗生产企业

7月22日,国家药监局负责人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

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同时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国家药监局将组织对所有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现已查明,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疫苗管理有关规定,所有企业上市销售的疫苗,均需报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批签发,批签发过程中要对所有批次疫苗**性进行检验,对一定比例批次疫苗有效性进行检验。该企业已上市销售使用疫苗均经过法定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为进一步确认已上市疫苗的有效性,已启动对企业留样产品抽样进行实验室评估。

另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我国的狂犬病发病率近年来逐步下降。

药监局已部署全国疫苗生产企业进行自查,确保企业按批准的工艺组织生产,严格遵守GMP生产规范,所有生产检验过程数据要真实、完整、可靠,可以追溯。国家药监局将组织对所有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负责人说,该企业是一年内第二次被发现产品生产质量问题。去年10月,原食药监总局抽样检验中发现该企业生产的1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该产品目前仍在停产中,有关补种工作原国家卫计委会同原食药监总局已于今年2月进行了部署。

劣质百白破疫苗被揭出

7月20日,吉林省药监局官网公布对长春长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按劣药论处。

吉林省药监局认为,长春长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并于2017年10月27日立案调查。

对此,吉林省药监局对长春长生给予行政处罚:没收库存的剩余“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186支、没收违法所得858840元。同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万元,罚没款总计344.29万元。

公司道歉,车间停产

7月16日早间,长生生物发布公告证实了长春长生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实施召回。

该公告显示,长春长生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长春长生近几年对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不良反应的监测,未发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

同时,伴随着外界沸沸扬扬的质疑声,7月22日下午,长生生物终于道歉了。

长生生物回复深交所的关注函称,目前,公司百白破生产车间已经停产,公司正积极研究百白破组份疫苗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多联疫苗。

对于此次事件的发生,公司感到十分的自责和愧疚,再次向各位接种者和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公司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进行彻底整改,确保生产的合规性、真实性、可靠性、可追溯性以及疫苗质量的**性。

但是,道歉声明中并未提到接种者家人所关注的补种问题。

问题疫苗流向3个地方

2017年,在疾控机构、生产企业抽检的百白破疫苗中4批次(其中武汉生物公司3个批次,长春长生1个批次)被发现其中2批产品效价不合格。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检定:

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批号201605014-01)中,百日咳、破伤风效价测定结果不符合注册标准;武汉生物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批号201607050-2)中百日咳成分效价测定结果不合格不符合注册标准。

原食药监总局2017年11月发布信息:

经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疫苗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该批次疫苗共计400520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也就是两批次查出问题的疫苗流向地是三个省份:山东、重庆和河北。

同一企业不同批次的疫苗会有问题吗?

问题疫苗带来的不仅是公众的恐慌、愤怒,更可怕的是信任坍塌。

虽然问题疫苗只流向山东、重庆、河北三地,但是这两天,全国其他各地的家长们也都在恐慌中翻找自家孩子的疫苗本,看看是否接种过长春长生的疫苗。

很显然,家长们对长春长生的信任已经彻底“破产”了。他们犹如一只惊弓之鸟,只要发现疫苗本上有“长春长生”四个字,挥之不去的担心也就随之而来了。

百白破问题疫苗事件发生之后,原国家药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计委立即组织专家研判,并于去年10月29日向有关省市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不合格疫苗处置工作。

除了查明问题疫苗流向之外,药监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也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责令疫苗生产企业报告2批次不合格疫苗出厂检验结果,对留样重新检验,认真查找效价不合格原因;也派出调查组对两个企业开展调查,并进行现场生产体系合规性检查。

此外,有关部门也要求,抽取两家企业生产所有在有效期内的百白破疫苗样品进行检验,检验结论需6-8周作出。

截至目前,相关检验结论还未公布。

国产疫苗打还是不打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很多人开始询问进口疫苗的情况,是否接种国产疫苗的讨论也因此上升到了高点。

对此,专家表示,接种疫苗仍然是保护健康**好的手段,我们不能因为某些公司某些批次疫苗出现问题就“因噎废食”,损害自己和家庭的健康,而是应该坚持打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