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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暂停销售十三种做违法广告的药械产品

日期:2014-08-17 08:59:57  阅读数:963

 

据悉,近日,广西自治区药监局做出决定,对辖区内违法做广告宣传的十三种药械产品做出在辖区内暂停销售的决定。

这十三种产品在广告中存在着严重欺骗消费者和误导消费者的信息,因此,做出了上述决定。这十三种产品既有药品,也有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在今年的六七月份,广西食药监局在对广告的监测中发现,一些医疗器械、保健品和药品的广告中,有表述功效的断言和宣传治疗功效的断言,有的还利用患者的名义来宣传产品的功效,这给消费者造成了误导,根据医疗器械监管条例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该区对十三种药械保健品产品做出了暂停销售的处罚。

据了解,这十三种广告中,有的产品明明是保健品,却说具有虫草的功效,比药品的治疗效果说的还神奇。这些产品中有的已经在其它地区上了违规广告的黑名单,已经被停止销售。在去年,湖北、山西等地的药监部门就通报了对包括广西暂停销售的一些产品的多次处罚,有的在山东省也受到了药监部门的处罚并上了黑名单。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药械产品和保健品产品的广告是不能出现断言产品功效、夸大治疗范围的信息的,也不能利用患者和专家的名义来做广告,这都是明文规定的,但是有的不法商家还是置若罔闻,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对于这类企业,药监部门一般都采取了强制暂停销售产品、收回广告审查批文等处罚。如果商家想重新销售产品,需要按照规定,在原来发布广告的媒体上进行正式的更正启事,并且更正的次数要不低于两次,这样才能向相关的药监部门申请解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