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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要哪些资质

日期:2014-05-13 17:27:16  阅读数:3887

答:我国对医疗器械生产的管理,按照医疗器械的不同类别,实行备案或许可审批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开办*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

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生产注册制度,医疗器械经过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后,方可生产该产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生产*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注册证书;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注册证书;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