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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七禁令严禁过度医疗
日期:2013-05-03 19:50:57 阅读数:1207
据悉,日前辽宁卫生厅出台了七条禁令,来规范该省的医疗行为。
在这七条禁令中主要是针对过度医疗,在临床上过度用药,过度使用大型医疗器械设备给患者做检查,提高医疗费用来制定的。在禁令当中明确规定,在医疗临床上严禁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严禁过高频率使用抗菌药物,严禁用药强度过大,严禁用药品种不合理等等。对于医疗器械的使用,禁令当中规定:严禁扩大医械检查范围;严禁不合理的使用大型医械设备给患者做检查,比如没必要的使用ct、核磁、pet-ct等大型设备给患者做检查;严禁高比例的使用告知医用耗材,严禁无限制的使用高新技术。在营养药物上规定:严禁过高比例的使用营养药物;严禁不合理的使用抗肿瘤药物。
辽宁省卫生厅还提出,各地的卫生机构要建立点评制度,这样对于处方就能实施动态的检测和预警,这样就能随时的对不合理的处方进行通报,对不合理的用药进行干预。在医械检查方面,要求提高大型医械检查的阳性率,要尽量缩减不合理的检查,严禁重复性的检查。要求各医疗机构严禁将医械检查的费用和医务人员的绩效来挂钩,不准通过检查来开单提成。
目前,我国医改日趋深入,对于医疗机构的药物管理日趋严格,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医院为了创收,就打开了医械检查的注意。因此,很多患者到医院就医,不管有没有必要,医生总是开出一系列的检查的单子,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因此,很多的患者现在不愁上医院拿药,而愁的是上医院的检查费用。辽宁省卫生厅出台的七条禁令将有效的遏制医院滥开医疗检查单子的过度医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