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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今年第1期药械和保健品违法广告公告
日期:2013-04-29 21:16:08 阅读数:1137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今年的*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广告汇总,在汇总里详细的统计了在今年*季度出现的违法违规的上述违法广告。
本次是以《违法广告公告》的形式发布的,在公告里详细的统计各类违法广告。通报并移送到工商管理部门的违法药品广告、违法医械广告、违法保健品广告分别为36747条次、3828条次、4834条次。另外还有为数不少的未经批准或者批准后擅自篡改广告内容的违法广告,对于发布这类广告的产品各省的药监部门一共撤销了广告批准文号达到37个,收回的保健品批准文号一共19个,被暂停销售并限期整改的严重的违法广告涉及到的产品有76此。
国家药监局依据三个相关的广告审查文件,即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办法或者是暂行规定,对八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发布频次高的药品、医械和保健品给予了公告。其中包括“复方鼻炎膏”、“罗珍胶囊”、“双红活血胶囊”、“参黄养阴胶囊药品产品,这些药品分别是由西安澜泰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另外,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沙参止咳汤散和清肺十八味丸也在公告之列。被公告的医械产品包括“聚能离子穴位贴、“清凉膜(广告中标示名称:姜老太鼻康膜)”、“白马寺痛消贴”等产品,这些产品分别是由湖北中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白山茂竹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太昊生物科技(周口)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为此,国家药监局提醒广大的消费者,购买药品和医械产品要在医生的指导才行,另外,保健品是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的,不要误认为保健品可以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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