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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医疗机构在厦投资医院不设限 台胞蜂拥登陆

日期:2013-03-15 16:59:11  阅读数:982

据了解台湾中小型医院有600多家,把台湾医疗机构占了八成,业内者认为如果的小型医院如果能和大陆农村医院合作,获利空间很大。

对于台湾同胞陈新川来说有一个好消息,他一直有一个心愿就是来厦门与大陆朋友合伙开设“台商门诊”,希望能成为一家医疗机构独立合法人。现在他的梦想将要实现了,厦门市政府转发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通知,将扩大台湾现代服务业准入方式和准入范围,允许台湾地区医疗机构企业提供者在厦门设立营利性独资或者合伙医院。台湾地区提供者在厦门设立医院对其投资总额不作要求。营利性医院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时,相关部门核定的名称加上组织形式予以核准企业名称。陈新川说在民生医疗和教育领域上能够先行先试,为厦门人民带来好的医疗设备,医疗技术。对在厦台胞,还有有意愿到厦门发展的台湾医师来说,都是利多的好消息。大家对来厦门设立医疗机构都兴致勃勃。

关于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合资医院,目前*,上海、江苏、福建、广东和海南省份。待遇和设置标准与大陆民营医院差不多。经大陆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也可以自主选择经营性质是营利或是非营利性。来大陆地区服务提供的台资医院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不再受地域限制。设立独资医院,一必须是独立法人二投资总额有明确要求(三级医院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二级医院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台资医院规格需符合二级以上医院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