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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网正式启动
日期:2013-02-15 22:00:19 阅读数:905
2013年1月1日,全国广播电视报纸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网正式启动,为确保监测网的正常运行,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工作要求发布通知。
通知称,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广告监测制度,切实做好广告监测网系统运行的领导工作,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监测发现的含有夸大产品作用、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标示*、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患者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广告,按照情节严重依法从严查处,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
通知指出,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根据系统提供的广告监测数据对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进行核查,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处理结果需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将有关处理结果数据上传至“广告审批监督管理系统”。
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根据系统提供的广告监测数据对行政区域内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进行核查,处理结果要上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向社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