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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食药监局风险管理加强监管效果
日期:2013-01-24 11:41:33 阅读数:891
2012年,安徽省芜湖市食药监局引入风险管理,加强监管职能,推进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提高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监管效能。
一、下沉监管职能,落实属地管理,严格贯彻《芜湖市餐饮服务食品*工作暂行规定》和《芜湖市药品*工作暂行规定》,落实属地管理,将“小微餐饮”、“小微药房”日常管理职能有条件地下沉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本区域内“两小”日常管理,做好食品药品*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村(社区)协助乡镇(街道)开展“两小”日常管理工作和食品药品*事故善后处置工作,负责本区域内食品药品*相关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二、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网络,严格落实“四员”制度,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健全三级机构,完善四级网络。全市乡镇(街道)成立食品药品整顿办公室,并将食品药品*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三、建立监管台账,推进分级负责,细化事权划分,明确市、县(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重点监管对象,建立监管台账,同时,根据规模大小,综合考虑学校食堂等行业,凉拌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添加剂、麻精药品、基本药物等品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类型的风险级别,凡风险高的相应地由市、县(区)直接重点监管。
四、强化目标考核,落实监管责任,分解落实《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十二五”发展规划》,贯彻落实《芜湖市药品*工作暂行规定》,制定实施《芜湖市餐饮服务食品*工作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市、县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将食品药品*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或派出单位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事故“一票否决”。